发表于: 2010-10-16 08:46 点击:1246
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10-9 18:5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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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字〔2010〕137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0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 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者,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公司确定的经济关注对象)。
2、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转专业员工的励志奖学金在现就读学院评选。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白菜网论坛网站本专科员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并将初评结果在本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到员工工作部。
二、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公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请各学信息必于10月22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录入《员工事务工作信息采集系统》同时按附件表格的格式要求把电子版材料发送到qgzxk@jlu.edu.cn,书面材料要求主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签字报送员工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联系人:李 英
电 话:85168011
员工工作部
2010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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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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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