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1〕4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1〕5 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古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我省教育改革重大战略,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聚焦教学一线,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课题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选题方向与课题类别
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四类,其中专项课题设立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师发展专项、援藏专项、调研专项等类别。本年度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以及专项课题中的党建专项、思政专项、调研专项设指南,申报人可参看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报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围绕国内外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研究和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应用型研究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报人可参照《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附件5)确定选题,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选课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课题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2.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请省级课题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相近选题申请本课题。
4.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221.8.23.124:8082。申报人应按照《申请•评审书(2021版)》(附件6)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本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重点委托课题公司限报20项、重点课题及一般课题公司限报50项、党建及思政专项公司各限报4项、教师发展专项公司限报10项、调研专项公司限报2项,援藏专项仅限正在援藏人员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并对申报课题排序。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9月1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7)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3.社会科学处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遴选确定申报项目,并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方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评审书》。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其中党建专项请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1.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委托课题指南
2.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指南
3.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党建专项课题指南
4.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思政专项课题指南
5.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调研专项课题指南
6.申请·评审书(2021版)
7.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
8.2021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9.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