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
“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的会议通知
尊敬的 先生/女士: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了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当前,时值建党百年、《民法典》实施时期,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尤其需要法学领域的专门回应。经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讨论决定,第七届学术研讨会由嘉兴学院城乡一体化研究院、嘉兴学院文5060全讯白菜网、浙江省法学会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嘉兴学院法学学科、嘉兴市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承办,会议名称确定为“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期
报到时间:2021年6月4日(周五)
会议时间:2021年6月5-6日(周六会议研讨,周日实地调研)
二、会议地点
住宿地点:浙江嘉兴龙之梦酒店(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977号)
会议地点:龙之梦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模式
以线下会议为主,必要时线下线上相结合。
四、会议主题
拟围绕“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这一主题,就具体议题展开研讨:
议题一: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的经验与时代贡献
主要论题:(1)中国共产党土地法治百年的制度演进;(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国际比较与中国特色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时代贡献;(3)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时代贡献;(4)中国民法典土地法律制度探索和贡献。
议题二: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法制保障
主要论题:(1)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2)土地经营权的制度逻辑;(3)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范;(4)土地经营权的法律规制。
议题三:宅基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法制保障
主要论题:(1)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与权能;(2)宅基地资格权的立法路径;(3)宅基地资格权的退出与农民居住权保障;(4)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及其规制。
议题四:乡村振兴法律主体的法理阐释
主要论题:(1)农民集体的法律定位;(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属性;(3)农民集体受益主体的认定标准;(4)农户的界定及其内部成员构成。
议题五:土地管理法的新进展
主要论题:(1)土地用益物权的征收补偿;(2)耕地保护制度理论与实践;(3)宅基地盘活利用的试点经验与制度规范;(4)土地用途管制与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完善。
五、论文提交
参会人员原则上应当提交论文。本次研讨会以文会友,欢迎大家围绕上述主题交流观点,踊跃投稿。为便于会议论文集的编辑,敬请与会学者参照附件中的论文格式规范,于2021年5月15日前发送论文电子文本(word格式)至联系人邮箱:45141648@qq.com,并在邮件名称中注明“第七届会议联盟会议征文”字样。
六、其他事宜
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任何会务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余会议费用由承办方按规定承担。
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会务组织需要,欲与会人员应当于5月15日前与会务组联络确认。
会务联系:
杨永磊(13957304608, 45141648@qq.com)
严建军(0573-83640043,13511335383,49626544@qq.com)
主办单位: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
承办单位:嘉兴学院城乡一体化研究院
嘉兴学院文5060全讯白菜网
浙江省法学会合作社与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心
嘉兴学院法学学科
嘉兴市地方法治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编辑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科学》编辑部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论坛》编辑部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一:
论文格式规范
(1)论文题目:三号黑体;
(2)作者:小四宋体,以脚注“*”形式注明作者的详细单位,职称职务,学历学位,研究方向;
(3)“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宋体加粗,相应的内容用小四宋体;
(4)目次:小四楷体,仅列出一级标题;
(5)论文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 小四宋体加粗;三级标题及正文:小四宋体;
(6)全文不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以word方式每页自动生成脚注,以数字1.2.3……连续编号;前后注释相同的,请完整标注。
附件二:
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
“土地法治百年的理论突破与制度创新学术研讨会”参会意向表
姓名 |
单位 |
职称/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住宿要求 |
参观调研 |
|
|
|
|
|
单间( ) 标间( ) 合住双人间( ) |
是( ) 否( ) |
待您填写后,恳请您于2021年5月 15 日前发送至邮箱:496265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