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1-04-01 16:03 点击:839
为保证我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政法干警班学员在学制内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受司法部委托,由中律LG400承办全国各试点高校政法干警班(法律硕士班及二学位班)的国家司法考试培训课程。该课程全部免费提供(资料费除外)。
中律LG400是司法部唯一指定的司法考试培训学校。2011年将针对考生不同起点和学习时间,以满足多样化培训需求为目标,开设系列精品培训班次,由李仁玉、钟秀勇、杨秀清、杨帆、张海峡、吴鹏、陈永生、李毅、杨艳霞、谢安平等名师授课。为使公司更多员工受益,经于中律LG400协商,免费辅导范围扩展至公司所有在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
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正式报名:4月3日(周日)全天试听,可在试听时或其他上课时间找现场工作人员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员工证或员工一卡通、一寸免冠近照2张、资料费600元(全程)。
上课地点:白菜网论坛网站南区文科实验楼模拟法庭
说明:1、此次报名仅限公司在读研究生及本科生;2、由于模拟法庭座位有限,除给公司政法干警学员预留名额外仅接受90人报名;3、此课程作为公司2009级、2010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员工选修课,上课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班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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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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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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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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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本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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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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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由名师依托司法部指定辅导用书(简称“三大本”)章节体例,按本科教学模式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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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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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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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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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名师阵容超长课时授课,依照考试大纲每个知识点,细致入微更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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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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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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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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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重点法条串讲解读和历年真题分析,突出命题思路的总结和归纳;提炼司法考试20%的精髓,总结80%的历年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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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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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三大本精讲 (3月27日-5月29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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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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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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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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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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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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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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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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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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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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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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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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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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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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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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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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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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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晚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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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
|
上 午
|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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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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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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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4月10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4月16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刑 法
|
杨艳霞
|
下 午
|
4月17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4月23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国际法
|
周 超
|
下 午
|
4月24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5月7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刑 诉
|
左 宁
|
下 午
|
5月8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5月14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民 法
|
陈 飞
|
下 午
|
5月15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5月22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民 诉
|
刘家良
|
下 午
|
5月23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5月28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商 经
|
李 晗
|
下 午
|
5月29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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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教材强化 (6月5日-7月27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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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 期
|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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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
6月5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民 法
|
钟秀勇
|
下 午
|
6月6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6月11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下 午
|
6月12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6月18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下 午
|
6月19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刑 法
|
陈永生
|
下 午
|
6月25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下 午
|
6月26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7月1日-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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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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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
上 午
|
星期四
|
民 诉
|
杨秀清
|
下 午
|
7月8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下 午
|
7月9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自 习
|
下 午
|
7月10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刑 诉
|
谢安平
|
下 午
|
7月11日
|
上 午
|
星期一
|
下 午
|
7月12日
|
上 午
|
星期二
|
自 习
|
下 午
|
7月13日
|
上 午
|
星期三
|
商 经
|
张海峡
|
下 午
|
7月14日
|
上 午
|
星期四
|
下 午
|
7月15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下 午
|
7月16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自 习
|
下 午
|
7月17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行政法
|
吴 鹏
|
下 午
|
7月18日
|
上 午
|
星期一
|
下 午
|
7月19日
|
上 午
|
星期二
|
自 习
|
下 午
|
7月20日
|
上 午
|
星期三
|
三国法
|
李 毅
|
下 午
|
7月21日
|
上 午
|
星期四
|
下 午
|
7月22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下 午
|
7月23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自 习
|
下 午
|
7月25日
|
上 午
|
星期一
|
理论法学
|
杨 帆
|
下 午
|
7月26日
|
上 午
|
星期二
|
下 午
|
7月27日
|
上 午
|
星期三
|
下 午
|
第三阶段:法条串讲(7月28日-8月20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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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 期
|
科 目
|
授课老师
|
7月29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民 法
|
李仁玉
|
下 午
|
7月30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下 午
|
7月31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自 习
|
下 午
|
8月1日
|
上 午
|
星期一
|
民 法
|
夏老师
|
下 午
|
8月2日
|
上 午
|
星期二
|
下 午
|
8月3日
|
上 午
|
星期三
|
自 习
|
下 午
|
8月4日
|
上 午
|
星期四
|
民 诉
|
史 飚
|
下 午
|
8月5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下 午
|
8月6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自 习
|
下 午
|
8月7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刑 法
|
杨艳霞
|
下 午
|
8月8日
|
上 午
|
星期一
|
下 午
|
8月9日
|
上 午
|
星期二
|
下 午
|
8月10日
|
上 午
|
星期三
|
自 习
|
下 午
|
8月11日
|
上 午
|
星期四
|
刑 诉
|
左 宁
|
下 午
|
8月12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下 午
|
8月13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自 习
|
下 午
|
8月14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商 经
|
郄彭恩
|
下 午
|
8月15日
|
上 午
|
星期一
|
下 午
|
8月16日
|
上 午
|
星期二
|
自 习
|
下 午
|
8月17日
|
上 午
|
星期三
|
行政法
|
徐金桂
|
下 午
|
8月18日
|
上 午
|
星期四
|
下 午
|
8月19日
|
上 午
|
星期五
|
自 习
|
下 午
|
8月20日
|
上 午
|
星期六
|
三国法
|
周 超
|
下 午
|
8月21日
|
上 午
|
星期日
|
下 午
|
上课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晚上 17:30—20:30
温馨提示: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上课环境,请大家遵守以下要求:
1. 上课之前,请把电话关机或调成震动。
2. 上课时教室内禁止接听电话,请走出教室接听电话。
3. 上课时请不要交头接耳,有问题下课讨论。
4. 请保持教室环境卫生,走时请把身边的垃圾带出教室。
5. 教室内禁止吸烟,酒后禁止进入教室。
课时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