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5-19 11:23 点击:576
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市又发生了一起砍杀幼儿事件,这已经是短短35天之内发生的第四起校园砍杀案件。血案,一次又一次的敲起了校园安全教育的警钟,引起了人们对这几起校园砍杀事件背后深层社会问题的热议和反思,为此,5060全讯白菜网08级6班同学就这些案件进行了一次广泛的,深刻的,多视角的讨论。
围绕这些暴力悲剧展开的讨论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者文化素质问题:有人认为这几起频发案件法律问题简单,社会问题深刻,应该主要讨论社会因素。因为这些作案者大多社会地位低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观念意识淡薄,所以容易采取一些低劣砍杀的手段来报复社会,发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有人反驳道,现如今高智商,高文化水平的所谓社会精英的犯罪也是比比皆是,而大多数文化素质较低的犯罪分子绝大多数也不是法盲,深知自己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一个人的犯罪与否与本人的文化素质没有多大关系。
2. 社会体制问题:有同学发言道,我国刚刚经历社会的转型期,目前尚未稳定下来,比较动荡,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导致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显,不公平现象日益凸显,造成社会底层心理不平衡,由于社会体制的制约,民怨无法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故采取极端的方式以期引起社会的关注。有的同学则说,在某些我们眼中的民主的,发达的国家也会发生此类问题,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大量的底层,道德与经济政治存在一定的关系,但绝不是道德沦丧,砍杀无辜幼儿的主要理由。
3. 民众信仰问题:有人认为这是缺乏信仰所致,失去了对生命的敬畏和责任感,故一味的追求现实利益和个人享受,甚至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不择手段,严重的损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是什么导致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如此盛行?该同学认为是中国对传统文化价值观破旧立新不彻底所致,其造成了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的崩溃,而新的信仰尚未实际确立、新的道德体系尚未形成、新的价值观念的缺失,继而使现今人们做事失去了道德信仰的约束而无所顾忌。
4. 最后就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同学们纷纷发表自己的建议,总结下来有如下几点:①加大校园安保力度,进行封闭式管理。②加强对潜在犯罪分子的心理辅导。③从社会体制利益分配方面进行变革。④进一步完善立法,增强法律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然后王志远老师进行了精彩点评,肯定了同学们多角度,深层次的见解。他强调了我国的司法公信力问题,这些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犯罪行为,说明法律在他们心中是无效的,没有形成足够大的威慑力去防止他们犯罪。法律的有效性不在于犯罪结果发生后去制裁犯罪,而在于形成一种法律的公信力,法容于情,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法律公信力的形成是需要社会环境因素的支撑的,这包括司法人员素质,司法体制,司法环境,以及社会观念层面,物质层面和社会体制等等诸多因素的制约。
最后王老师指导我们在以后的法律学习中,应该带着问题去读书,寻找每一个对于自己解决问题有帮助的知识点。而不是死背空理解教材的定义,释义,比较等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法律学习者法律思维的形成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最后论坛在一片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