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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为2011年贷款研究生中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同学办理还款、展期手续现场办公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3日 17:09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1-06-13 17:09  点击:1730

1、办理还款协议的研究生同学需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一卡通附带借记卡)复印件,身份证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没有银行卡的研究生同学需到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或前进大街办理借记卡,。

2、2011年硕士毕业继续攻读博士的研究生(含攻读外校博士的研究生)。
    需办理展期手续,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需准备博士入学通知书。没有拿到通知书的员工,需持有考入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录取证明。
3、2010、2011年直博的研究生。
    需办理展期手续,除准备1中所提材料外,还需准备所在培养单位开具证明,内容包括:研究生姓名、所在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入学时间、攻读年限,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此外,本科期间办理了贷款,攻读硕士时办理了展期(硕士期间没办理贷款),2011年9月开学继续攻读博士,现欲办展期的研究生同学,也须准备如上材料。
    以上材料准备好后请于2011年6月17日前交至行政楼415研究生院管理处马超老师处,联系电话:8516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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