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6-17 02:06 点击:2883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法学研究生毕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现将公司2010年法学研究生毕业离校的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说明
请2010年法学研究生毕业生持《白菜网论坛网站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到表中所列财务处、校医院、图书馆及宿舍管理部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将《白菜网论坛网站研究生离校通知单》、《白菜网论坛网站毕业生体检表》及本人员工证,于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中午11:00前上交研究生办公室。
二、关于毕业后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去向的说明
(一)就业
法学研究生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单位已开具接收函或调档函者,视为已就业。毕业生本人需将上述材料及时递交研究生办公室或白菜网论坛网站就业指导中心,以备办理毕业生报到证之用。报到证办理的时间,视毕业生递交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调档函的时间为定。学校放暑假后,毕业生本人需携带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或调档函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吉林省老员工就业服务中心自行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完毕后,毕业生持报到证到研究生办公室办理毕业生档案离校事宜。
研究生毕业生是党员的,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迁出事宜。具体详情将于“三、关于毕业后组织关系迁出的说明”中具体阐述。
涉及到户籍迁出的同学,持本人报到证、集体户口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前进大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表现存于白菜网论坛网站北校区粮食户口办公室。
如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到证时能取得报到证,研究生办公室给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其后,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
请现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已出具接收函或调档函的研究生毕业生,于2010年6月21日中午11:00前,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并将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已出具的接收函或调档函递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二)返回原籍
没有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各省主管就业部门要求派遣回生源地。研究生生源地是指:如果研究生直接从毕业学校考取的研究生,生源地为高考所在地;如果毕业后再考取研究生,生源地为当时户口所在地。返回原籍的研究生毕业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依据具体规定开具报到证。其档案、户籍及组织关系参照“成功就业”。
(三)申请档案留校
毕业离校时没有就业单位,但于2010年9月前可确定就业单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可申请档案留校。依据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其他情况不予办理档案留校。
申请档案留校的研究生毕业生,其所有关系将存于5060全讯白菜网不动。
(四)老员工就业服务中心
2010年法学研究生毕业生可于学院核对本人毕业派遣计划的时候,申请将本人关系迁往吉林省老员工就业服务中心。届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开具报到证。其档案、户籍及组织关系参照“成功就业”。
(五)省、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10年法学研究生毕业生可于学院核对本人毕业派遣计划的时候,申请将本人关系迁往毕业生本人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的省、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但需要该省、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出具接收函。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依据该接收函为准。届时,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开具报到证。其档案、户籍及组织关系参照“成功就业”。
三、关于毕业后组织关系迁出的说明
研究生毕业生是党员的,均涉及毕业后组织关系的具体事宜。除申请档案留校的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其他就业情况的研究生毕业生均需办理组织关系迁出事宜。
请涉及到的研究生毕业生于2010年6月21日中午11:00前,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登记本人组织关系迁出的具体详情。本人需要说明:所在支部名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入党时间、正式(预备)、身份证号码、接转单位党组织、接受单位及本人联系方式。
建议研究生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联系,以明确“接受单位”及“接转单位党组织”。其中,“接转单位党组织”为“接受单位”的上级党组织。
毕业后档案关系迁往省、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的研究生毕业生,请与具体省、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联系,以明确组织关系迁出的明确信息。
申请档案留校的研究生毕业生党员请于2010年6月21日中午11:00前,到研究生办公室办理流动党员登记。
申请档案留校的研究生毕业生党员毕业时为预备党员,毕业后一年内需要办理党员转正事宜的同学,请务必于转正期满一个月前,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过期,公司党委将不予办理,请涉及到的广大研究生毕业生认真对待!
如有疑问,请法学研究生毕业生及时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