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9-15 18:58 点击:1611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以及白菜网论坛网站相关文件精神,将研究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要求公司研究生同学在9月18日前分别至5060全讯白菜网研究生办公室或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理。
具体要求如下:
一、2009级新同学已参加“状元乐”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再缴纳60元,未参加“状元乐”医疗意外伤害保的同学需缴纳120元。
二、2008级同学需缴纳85元。
三、2007级同学需缴纳50元。
四、在9月18日前登陆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医疗保险相关网页进行确认,并将保险费及一张一寸照片分别提交至5060全讯白菜网研究生办公室或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员工在读期间,“状元乐”医疗意外伤害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二者相互补充,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障。
联系人:5060全讯白菜网研究生办公室 刘舰老师,联系电话:85166105
5060全讯白菜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吕欣老师,联系电话:85168219
附:《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老员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08】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老员工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老员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自愿原则,将老员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并继续做好日常医疗工作;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试点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老员工实行属地管理;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主要政策
(一)参保范围。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二)保障方式。老员工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解决,老员工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同时按照现有规定继续做好老员工日常医疗工作,方便其及时就医。
鼓励老员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金筹措。老员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员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个人缴费原则上由老员工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老员工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所属高校员工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给予补助。老员工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继续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各地要采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老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精心组织实施
已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地区,按本指导意见将老员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要切实保障参保老员工住院和门诊大病需求,同时继续做好老员工日常医疗工作;未开展试点的地区,要完善现有办法,加强和改进老员工医疗保障工作,随着试点扩大,逐步将老员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大学医疗机构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老员工医疗保障工作对建立健全本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老员工就医权益、提高老员工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解释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试点城市要因地制宜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推进步骤,确定合理的保障水平,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维护社会稳定。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民政部门要通力协作,制订周密工作计划,确保缴费和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断完善老员工医疗经费和就医管理措施。高校要切实抓好老员工就医工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