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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白菜网论坛网站关于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22日 13:32     点击数:

发表于: 2008-05-22 13:32  点击:1433

白菜网论坛网站关于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

校研院字﹝20086

一、凡在公司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已经获得学位人员在学期间进行科学研究、成果发布、论文撰写等学术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和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共同制定的《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

二、对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调查处理,既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又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以教育帮助为主、处罚为辅。调查处理过程应当程序正当、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在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将视其情节和后果轻重,按照《白菜网论坛网站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06221号)的有关条款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将视其情节和后果轻重,参照《白菜网论坛网站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06221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撤销其所有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而获得的相应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五、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已获学位人员的相关材料要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撤销其学位及是否取消相应资格。

六、学位办公室负责受理对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七、调查和处理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工作程序如下:

1. 学位办公室将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有关情况通知相关培养单位。

2. 相关培养单位须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由3—5位相关学科领域内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成员也可以是校外专家,被调查者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调查小组成员),负责对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进行调查和认定。调查小组可要求被调查者及其指导教师、相关人员等接受调查。调查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录音,并保留所有材料。调查结束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作出认定结论提交到所在培养单位。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和作出认定结论前,有条件的,要尽量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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