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6-18 15:31 点击:2145
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调档工作将在6月22日以后进行,请将你的档案(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含中学和大学档案)在9月10日前寄到我单位或入学报到时本人将档案交到我单位。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员工本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法律硕士研究生档案请寄:
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单位:5060全讯白菜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收件人:吕欣
邮编:130012
5060全讯白菜网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叁万元,住宿费为壹仟贰佰元,请在入学报到前按要求(具体将在录取通知书写明)交清费用。
附:白菜网论坛网站2007级研究生入学交费须知(转发)
为了减化新生入学交费的烦琐手续 ,公司委托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为每名新生申办了一张“准贷记卡”,用来代扣代缴新生各项费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为每名员工免费申办了中国银行“准贷记卡”,不收年、卡费。
二、《录取通知书》上打印的“准贷记卡”卡号即为员工个人存款交费账户。待新生入学报到时,由银行工作人员在注册收费现场发放“准贷记卡”,请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办理领卡手续。
三、“准贷记卡”主要用途:
1. 中国银行“准贷记卡”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之功能,有效期四年;
2. 新生将每年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存入此卡;
3. 新生在校期间,学校将发放的各项补贴存入此卡。
因此,新生入学时,无论卡中是否存款,都必须到学校财务处设在各校区的新生收费现场领取,以便在校期间使用。
四、交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叁万元;宿费---1200元。
五、具体交费方式:
1.当地有中国银行网点的,请您务必于收到《入学通知书》三天以后至2007年8月20日之前到当地中国银行的储蓄窗口办理存款手续(含长春市员工)。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中国银行“准贷记卡”账户,存款时,因为您还没有领取到“准贷记卡”,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及《录取通知书》上打印的中国银行“准贷记卡”卡号填写存(汇)款单。
2.当地没有中国银行网点,您可以在8月20日之前到其它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等 )的会计、出纳窗口办理个人电汇。
3.因各种原因没有提前办理汇款的同学,可以在新生报到当天,到学校财务处设在各校区的新生收费现场交纳现金。
六、注意事项:
1.新生报到时,请携带汇款单原件到新生注册收费现场领取收据
2.委托培养员工由单位转账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可直接汇入白菜网论坛网站账户。
3.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将保证每位员工的银行卡账户存款安全。
4.员工收到银行卡后,需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挂失费用自负(挂失费40元,补卡费10元)。
5.员工如有授信需求,须持银行卡、有效证件到新民大街支行自行办理。
七、查询方式
1、中国银行咨询电话:0431-95566;
2、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银行卡部咨询电话:0431—88408899;
3、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个人金融部咨询电话:0431—85645448,85668857,85668844转7739,7718,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