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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7届毕业生与省高校就业中心签订协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08日 08:07     点击数:

发表于: 2007-06-08 08:07  点击:1401
2007届未落实就业单位并不愿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留校除外),可申请毕业
后将户口和档案挂靠在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经学校与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定于6月11日(周一)上午9:00在南区体育馆105



室为毕业生办理户口和档案托管手续。届时毕业生现场签订《吉林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



议书》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科落实就业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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