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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社科处科研成果提交及审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7日 12:0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09-17 12:03  点击:1136

各位老师:

请登录社科处科研管理系统,查询2007年至今的科研成果审核情况。凡成果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及在此期间发表成果而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老师,请务必于921日之前将科研成果提交到院科研办室(东荣710办公室)。

要求如下:

1.提交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教材、专著原件二本;

2.录入信息务必准确,确保与发表或出版信息一致;

3.务必遵守以上要求,以免科研成果不能通过学校审查,影响科研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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