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4-19 10:49 点击: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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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社科字〔2009〕2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9年度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2、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3、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4、此类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按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交我处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国家体育总局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5、根据要求,07年及之前申请过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单位不能申报,若无此情况,则公司最多可申报3项;目前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评审程序
申报项目首先经过初审,然后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和专家论证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立项名单。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2份,《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5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请申报单位科研秘书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审查工作,以保证申报项目的数量及质量,并于4月20日14:00前将审查后的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钟鸣 电话:851661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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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