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09〕1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教育部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22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围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设计了“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课题指南”分为一类课题和二类课题。一类课题每项资助8—10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二类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公司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能够作为项目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相关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进行选题申报。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报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
4、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申报。申报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提高申报质量。
三、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提高申报质量。
2、请申报项目的教师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申请评审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要求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不要使用塑料封皮或塑料文件夹)。
3、为了保证申报质量,请各申报项目的教师详细阅读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申请评审书》1份送社会科学处审核,合格的加盖公章后再复印。
4、《申请评审书》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3,按单位填写)连同申请书、一览表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5、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23日前按要求报送上述各项材料至社会科学处,过期不予受理。
四、成果要求
1、一类课题要求:2009年9月10日前,课题组须提交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并将中期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8000字)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研究和咨询报告、音像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大众化特点,具有推广价值,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和宣传方面能发挥显著作用。
2、二类课题要求:2009年9月10日前,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同时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字左右)报组织实施单位。最终成果应为专著、普及读物、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课件等软件。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大众化特点和推广价值,能够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和宣传。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85166117
电子邮件:zhongming@jlu.edu.cn
附件
1.课题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申请评审书》
3.《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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