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燕山大学概况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集团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原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1978 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 年至 1997 年学校整体南迁海滨城市秦皇岛。1997 年 1 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燕山大学。学校现设有 11 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 14 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 个专业博士学位类别、5 个国家重点学科和 5 个国防特色学科、16 个省级重点学科;有“亚稳材料制备技术与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冷轧板带装备及工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进制造成形技术及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极端条件下机械结构和材料学”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 3 个学科进入 ESI 世界排名前 1%。2000 年以来,集团连续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19 项,2013 年和 2014 年,学校连续有 2 项科研成果入选“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和“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学校团队力量雄厚,目前有中国科学院院士 1 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5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10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奖者 11 人等。
二、法学专业概况
燕山大学法学学科 2005 年取得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 年开始招收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2014 年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予权,2015 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19 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2020 年开始以一级学科招收法学研究生。2020 年成立了省级研究实体——全面依法治省研究院。现有教师 24 名,其中高级职称 16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 13 人,具有海外经历 7 人。河北省中青年法学家 1 人,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 1 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 2 人。历经 20 余年努力,年轻的法学学科发展迅速,位居河北省法学教育前列。2020 年,燕山大学迎来建校 100 周年暨独立办学 60 周年。在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大好形势下,河北省全力支持燕山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诚邀有志于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共促发展。热诚欢迎有识之士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各种灵活的方式来校建功立业、共创辉煌。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燕山学者”领军人才
A 类:安家费 500 万,科研启动基金 550 万,年薪 300 万,聘教授、博导。
B 类:安家费 280 万,科研启动基金 350 万,年薪 100 万,聘教授、博导。
(二)“燕山学者”拔尖人才
A 类:安家费 220 万,科研启动基金 200 万,年薪 80 万,聘教授、博导。
B 类:安家费 100 万,科研启动基金 100 万,年薪 60 万,聘教授、博导。
C 类:安家费 80 万,科研启动基金 75 万,年薪 50 万,聘教授、博导。
(三)“燕山学者”优秀人才
A 类:安家费 70 万,科研启动基金 50 万,年薪 40 万。
B 类:安家费 60 万,科研启动基金 25 万,年薪 30 万。
C 类:安家费 50 万,科研启动基金 20 万,年薪 25 万。
(四)骨干教师
安家费 20-40 万元,科研启动费 12-20 万元,租房补贴 3 万元,特别优秀者还可“一人一议”。
引进入校后,符合“燕山学者”岗位条件时,如不满 60 周岁,可以申报“燕山学者”,享受“燕山学者”相应的年薪、职称晋升、聘博导/硕导等优厚待遇。
四、岗位条件
(一)“燕山学者”领军人才
A 类: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领军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海内外著名学者。
B 类: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海外高水平大学工作的教授(或相当职务,须有终身职位)、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或原则上近五年内取得国家级教学奖励一等奖(排名第一)1 项,或国家级教学奖励二等奖(排名第一)2 项。
(二)“燕山学者”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A 类: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海外高水平大学工作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须有终身职位)、或近五年内取得以下任意一条突出成果:
1、获国家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第一)1 项,或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第一)2 项。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经过学校认定的同级别国家级项目(不含子课题)负责人。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 24 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 项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2 篇,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 项,且获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第一)1 项。
B 类: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德国“洪堡学者”、海外高水平大学工作的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或成果条件高于“燕山学者”拔尖人才 C 类。
C 类:近五年内取得以下任意一条突出成果:
1、获国家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二)1 项或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第一)1 项或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第一)2 项。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经过学校认定的同级别国家级项目或课题(不含子课题)负责人。
3、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2 篇,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 项。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6 篇,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 项,且获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第一)1 项。
(三)“燕山学者”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A 类:近五年内取得以下任意一条突出成果:
1、获国家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三)1 项或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排名第一)1 项。
2、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 1 项。
3、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6 篇,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 项。
注:达到“燕山学者”优秀人才 B 类岗位成果条件并获得省级人才称号的可申请“燕山学者”优秀人才 A 类岗位。
B 类:“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入选者、或近五年内取得以下任意一条突出成果:
1.获省部级教学、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二)1 项。
2.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4 篇,且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 项。
注:达到“燕山学者”优秀人才 C 类岗位成果条件并获得省级人才称号的可申请“燕山学者”优秀人才 B 类岗位。
C 类:近五年内取得以下任意一条突出成果:
1.在《燕山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中的 1A 期刊或 SSCI、A&HC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或在《人民日报》、《求是》等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或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4 篇;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 项。
2.单项横向合同科研到款 80 万元。拟引进人员在达到相应类别岗位条件的基础上,学院还须对其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进行全面研判,对于优秀人才其主要成果产出年限可适当放宽,根据研判提出聘用建议。
(四)骨干教师
1.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法理学等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有一定的科研积累。
2.年富力强,身心健康,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岁。
3.原则上起始学历应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专升本)。
4.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联系人:伦海波(法学系主任)
联系电话:
1393037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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